
2017年11月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我国公共文化领域又一部重要法律。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深刻领会和把握其主要精神实质,1月8日上午,新城区图书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专题学习会。会上,新城区图书馆馆长崔筱意为大家逐条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该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六章55条,对健全我们文化法律制度、促进公共图书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有重要意义。
总之,《公共图书馆法》明确了今后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方向、基本目标和重点任务,强化了政府保障和政府责任,我馆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学习《公共图书馆法》为契机,深入研究新时期的图书馆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该法,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图书馆事业健康、繁荣发展。
郭春玲
2018年1月4日
新城区图书馆全体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