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办证须知

  • 发布时间:2017-05-04
  • |
  • 作者:新城区图书馆
  • |
  • 阅读次数:2103

新城区图书馆读者办证须知

一、办证

未办理过读者证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新城区图书馆的自助办证机自助办理读者,对于没有身份

证的儿童、军人和外籍人士,可凭有效证件(如户口簿、军官证、护照)申请临时借书证。一旦获得身份证,

需重新办理注册手续。每位读者限持一张借书证,所有图书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期也为30天(逾期后

将不能续借);书刊逾期,读者证将暂停使用,待还清逾期书刊后,恢复正常使用。

二、挂失

若读者遗失身份证或借书证,应立即到馆办理挂失和停借手续。

三、退证

读者需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注销或退证手续,押金将全额退还。如代他人办理,需出示双方有效

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