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大会选举中共新城区图书馆、文化馆联合党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根据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名额百分之二十的规定,确定中共新城区图书馆、文化馆联合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备选人4名,备选人及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三、中共新城区图书馆、文化馆联合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备选人建议名单,是在征求全体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届党支部研究提名,中共新城区文化体育广电局总支部委员会考察并批准后,确定备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的选举分两步进行,即先差额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然后再从当选的委员中等额选举书记。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和宣布选举结果。
五、选举时,参加会议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六、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八、参加选举的代表对备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投赞成票的,在备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在备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只写姓名,不画“○”的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九、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经大会表决通过;设选举工作人员1名,由执行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已提名作为党支部委员备选人的不能担任监票人和工作人员。
十、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中共新城区图书馆、文化馆联合党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