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电子阅览室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工作人员必须爱护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设备,不得随意搬移各类设备和插拨各种电线电缆,不得随意修改机器设置和参数。
二、工作时应保持本部门安静、整洁。不得高声喧哗,不得乱扔纸屑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机房内吸烟。
三、工作人员不得在计算机上玩游戏,不得查看和传播淫秽及不健康的内容。
四、应保证整个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如计算机及系统出现故障,应在最短时间内排除。如暂时无法解决,应向馆领导汇报进行,等待进一步处理。
五、工作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所掌握的系统密码及工作人员帐号泄露给他人,以防止系统遭到人为破坏;不得将计算机重要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其他人员,否则,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应处理。
六、除本部门工作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使用服务器等关键设备;不准闲杂人员进入主控机房。
七、做好各种记录工作,如服务器运行情况记录、故障维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电子阅览室使用记录等。
八、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要定期检修设备,勤于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